审核事项: 对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核
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2、《关于核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系统经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财办建[2003]49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0]939号)
需提供的材料: 1、预算编制及上报、预算批复文件; 2、经费收支情况报表; 3、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费用帐、固定资产帐等及凭证; 4、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办事程序: 1、受理(每年2月份); 2、审核; 3、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财政部。
办理时限: 从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岗位责任人及办公电话: 二处岗位责任人:陈国莉 电话:8692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