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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聚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扎实推进中央转移支付监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四川专员办根据财政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和要求,大力推进中央对四川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员办与财政部、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两个预算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与财政部预算司和四川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夯实中央对四川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基础。近期通过开展2018年提前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做实财政预算监管职责。

  一、强化各级财政督导

  对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四川专员办首先督导省级财政在工作时限内将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到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其次督促市级财政将转移支付指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分解下达县级财政;最后通过书面督导和现场督导的方式,重点督促县级财政将收到的转移支付指标编入下一年度预算,同时进一步跟踪督导指标纳入预算管理的正确性、合理性。

  二、建立多方位督导

  四川专员办与省财政厅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全面了解地方财政资金管理与分配方式,掌握各类资金的分配流程,定期与省财政厅核对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督促协调省财政厅对下级财政做好指标下达和编列工作的指导。同时,针对督导工作中发现未按照要求及时分解下达到市级、县级财政的指标,建立跟踪落实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川专员办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制定由牵头处负责,各业务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完成督导的工作方式,明确由牵头处收集整理资料,由各业务处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对接,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逐一核对提前下达指标,了解各类资金下达流程并督促尽快做好指标下达工作。

  三、提升督导成效

  提前下达督导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规范管理、促进中央政策的有效落实。四川专员办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督导思维、提升服务理念,着力保障中央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一是及时反馈在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一般性问题,及时提示,要求立行立改。二是将提前下达督导与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相结合,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施绩效监控,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与中央形成共管合力,共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服务上级决策部门,促进中央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坚持守土有责,结合属地实际,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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