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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做深做实2017年各项工作

  2017年,四川专员办在部党组领导下,牢记使命,提高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做深做实财政预算监管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统一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迅速制定学习方案,突出学深悟透做实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办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在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集体学习,有力带动了全办掀起学习热潮。二是与落实专员办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相结合。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落实巡视后续整改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与打造财政“铁军”“尖兵”结合起来,要求全办深入开展“铁军”“尖兵”大讨论,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就如何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形成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第一时间回应关切、加强宣传。11月,办党组成员带队赴我办对口帮扶的藏区村寨,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宣讲了十九大精神,让台下的藏族群众听懂了十九大“跟我有啥关系”,明白了“好生活在前头”,宣讲活动受到乡亲们的一致好评。

  二、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办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石,坚持不懈狠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办党组、纪检机构和机关党委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员办党建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紧密联系财政实际,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等各项重大改革方面把党中央的精神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融会贯通、落到实处;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各个党支部积极与有关服务对象开展党支部联建活动,掌握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实现以共建促党建、以党建促管理的目标。

  三、加强内控,全面规范预算监管和内部管理各项工作。我办将2017年作为制度建设年,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修订完善了《四川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和机关运转风险。二是全面梳理转型以来我办制定印发38项制度办法,汇编了《四川专员办工作规范(一)》,强化制度执行。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四川专员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等7项内部制度,研究制定《四川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实施细则》等2项业务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实现专员办工作的“精准指导,自主运行”。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支撑。一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及时购置、完善信息设备,加强涉密网配置和管理,推动与省级财政部门债务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共享互联,为利用“大数据”开展监管创造支撑条件。二是创新方式开展督办工作。严格执行《四川专员办督办工作办法》,每个月末进行督办考核,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在办机关运转工作中,积极改进工作机制,严格资产财务管理,开展保密教育,规范档案管理,切实提高专员办监管工作保障水平。

  四、强化联动,推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大平台向纵深发展。我办积极加强与地方财政、金融、税务等多部门的联合联动,提升监管质效,扩大监管影响力。一是“横向联动”机制基本成熟。连续三年与四川省财政厅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联合发文、共享监管信息等方式,建立起了运行顺畅的“横向联动”机制。二是“联合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在重点大型专项监管和专业性较强的金融监管工作中,与一行三会、国土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研核查组,提高了工作系统性、效率性及专业性。三是与四川省国税局联合构建“八项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监管,积极推进中央税收收入征管质量、税收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更好更快落实。

  五、服务地方,取得支持积极推进监管工作。我办主动建立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机制,重大事项专题汇报,监管工作定期汇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预算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相关工作报告3次获得四川省委书记和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既是对四川专员办过去一年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办工作的鞭策与鼓励,极大鼓舞了全办干部的工作热情。同时,我办积极开展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与日常业务同谋划同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两会期间,我办班子成员上会,协助经建司为四川代表团服务。此后,我办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宣传财政政策,虚心接受问询,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上报财政部,架起财政部与驻地代表委员的桥梁。

  六、防范风险,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财政运行的监管力度。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我办党组高度重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严格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促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控制地方政府其他债务过快增长势头。开展置换债券专项核查工作,严肃处理违规问题;建立地方债数据库,定期跟踪分析;立查立纠多地“拨改租”等不规范政府举债问题;开展地方融资平台举债融资情况调查,牵头组织一行三会开展50号、87号文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调研,结合财政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同时,积极与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沟通,针对地方财政运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地方财政运行摸底调研,积极反映地方财力与实际支出责任存在的“错位”情况,提出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多项政策建议。

  七、问题导向,对预算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直接“亮剑”。在部门预算监管方面,我办着力打造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部门预算监管体系,主动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和纠正其预算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方面,我办积极推进从提前下达、前置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的预算监管,严查实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办在财政预算监管中,探索采用下发“财政监管意见书”、执纪问责建议函以及座谈通报违规违纪问题等方式,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整改问题、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乃至追责问责等意见建议,受到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地区均迅速按照我办监管意见逐一整改,有的将问题交由纪委、监察部门开展执纪问责,有的由党政领导亲自牵头狠抓整改落实,全年共4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约谈、诫勉等处理,8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有力提升了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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