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创新监管手段,多措并举助推专员办职能转型。
一、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模式。采取约谈、走访、发送《财政监管整改意见函》等方式,约谈多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银行账户年检不合格,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机构奖补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乃至约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以有效扩大监管面,提升监管层次,强化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监管效能。
二、率先研发并实现在线综合财政监管。2013年,我办研发的综合财政监管系统暨协同办公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全面覆盖综合财政监管的重点监管对象共30家基层预算单位,实现专员办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互联和公文传递、即时通讯、在线综合财政监管功能。
三、尝试建立中央专项支出项目督导机制。分别对“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中储粮托市收购稻谷等支出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并尝试建立对中央重大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跟踪、重点监管制度,确保国家财政资金规范运行,财政政策落实到位。
四、创先开展对在川金融企业资产财务重大事项报备方式。我办发函要求在川的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单位对日常的资产、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报备(报告),加强了专员办与在川中央金融单位日常工作联系,推动专员办金融监管融入财政主体业务,完善了专员办监管职能。
五、实践嵌入式管理,提升支出监督成效。充实国库集中支付监管台账和信息库,加强事前介入和事中监管,注重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掌握项目单位资金运行状态,督促项目单位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支出效益。
六、五措并举,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一是认真清理,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完整;二是提前准备,做好账户年检准备工作;三是设置年检登记台账,及时掌握年检情况;四是突出重点,关注年检结论和整改通知;五是注重实效,开展预算单位账户约谈。
七、转换检查视角,提升监管成效。一是着眼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检查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完善改进的政策建议。二是着眼于清除问题产生的根源,为监管单位营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三是着眼于行业“面”上的整体规范。不仅关注被查单位这一个“点”存在的问题,还对这个“点”所在的行业“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扩大检查成果,提升检查的振动效应。
八、把准改革脉搏,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营改增”、社保基金等重大财税改革为契机,实时跟进改革的部署和运行,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四川的执行落实情况,收集信息,反映问题,提供对策,服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