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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非税收入制度的认知度

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多,覆盖面广。由于存在对非税收入概念认识不到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性质缺乏理解,导致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中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缴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手段,宣讲非税收入征缴政策、法规和制度内容,着力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及普通大众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明确非税收入是与税收收入同等重要的国家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由此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章办事、服从监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法律制度,完善非税征管体制

法制建设的缺失,是造成非税收入欠缴、不缴、应征未征现象的根本原因。财政部于2004年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中,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虽然有比较全面和明确的规定,但至今都没有出台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的审批、征收、退付、管理、划缴、监督等方面未能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严重制约和影响了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因此建议,尽快出台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靠制度提升执行力,逐步实现依法征收,依法管理。

三、加强监管措施的制定,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着重在非税收入收缴上,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是关键。但由于制度不严追究失范等因素存在,非税收入缴纳单位应征未征、应缴未缴等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对单位在征缴过程中的违纪问题要给予处罚,但未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失责行为,在处罚力度上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导致某些单位不用考虑违规成本,而忽视非税收入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的规定。因此建议,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中有关奖惩条款的制定,严格执行有关问责制度,通过警示手段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遵守制度,规避知法犯法的行为。

四、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实施数据管理

目前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非税收入征缴已逐步实现业务监管网络化。但由于非税收入征缴涉及单位多,要将财政、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纳单位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还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严重制约了非税收入绩效管理的开展。因此建议,逐步加大执收单位与代征银行、代收单位及缴纳单位的网络建设,开发数据平台,开放导入接口,建立动态监管模式,以便执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随时掌握征收基数、应征数、入库数、欠缴数等基本信息,实现业务管理与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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