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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在川行政和参公管理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各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办对25户中央在川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纳入统计的25户中央在川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4年度预算支出的总体进度为94.40%,其中,基本支出进度为96.98%、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为92.68%、基本建设支出进度为67.87%。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9%以上的单位8个、预算支出进度在90%-98.99%之间的单位8个、预算支出进度在80%-89.99%之间的单位5个、预算支出进度在70%-79.99%之间的单位2个、预算支出进度低于60%的单位2个(见附件)。

    二、预算执行的特点

    ()总体预算支出进度较去年有所下降。

    2014年,纳入统计的25户中央在川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支出总体进度较上年度下降2.32个百分点,其中,基本支出进度较上年度下降2.83个百分点,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度下降4.81个百分点。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0.85个百分点。

     ()预算支出总体进度基本均衡,个别单位仍滞后。

    从全年各季度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来看,预算支出的总体进度基本均衡,各季度的预算支出总体进度分别为,一季度22.13%,二季度46.40%,三季度71.54%,四季度94.40%,均基本接近序时进度。但仍有个别单位各季度的预算支出进度较序时进度仍有较大差距,一季度预算支出进度低于15%的单位有6个、二季度预算支出进度低于30%的单位有3个、三季度预算支出进度低于60%的单位有5个、全年预算支出进度低于80%的单位有4个。

     ()基本支出进度较合理,项目支出进度不容乐观。

    从支出结构来看,基本支出进度为96.98%,较全年预算执行进度差3.02个百分点,基本达到与时间同步;项目支出总体进度为86.88%,较全年执行进度差13.12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为92.68%,较全年执行进度差7.32个百分点,当年有15个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但仍有6个单位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低于80%;基本建设支出进度仅为67.87%,当年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11个单位中,支出进度在95%以上的有4个、支出进度在50%-94.99%之间的有4个、支出进度低于50%的单位3个。

    三、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工作的要求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障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落实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

    新《预算法》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各类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制方法,统一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预决算口径,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进一步细化各类预算的内容,按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对各类预算支出分别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强化支出预算约束,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快预算的执行,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资金结余结转。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部门预算行为,严格控制和规范部门预算不同科目之间的调剂,尤其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采取措施,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

    1、加强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的事前规划,加强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用款计划编制的准确性。

    2、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217号)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和规范用款水平。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财政部门动态监控的工作互动机制,针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齐抓共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总体支出进度并不理想,尤其是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仍十分突出,若剔除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部分,项目支出的进度会更加缓慢。各单位对影响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措施,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将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具体执行部门,即项目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衔接、齐抓共管,共同促成预算执行的良好格局。同时我办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督导力度,从2015年开始实行全口径预算执行通报,在现有的25家行政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基础上,把中央在川的6所高校和6所医院也纳入通报范围,并将根据财政部的授权对部分单位的预算执行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在强化预算约束,保证资金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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