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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单位及高校201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各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单位及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办对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高校20151-6月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纳入统计的27户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6所高校20151-6月预算支出的总体进度为52.25%,其中,行政事业类预算支出进度为53.90%

今年以来,各单位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林业局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7个单位,1-6月预算支出进度均较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1-6月,纳入统计的33户中央在川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总体进度高于序时平均进度2.25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比较,较上年同期提高0.79个百分点。

二、做好下半年预算执行工作的要求

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保证全年预算执行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下半年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采取措施,提高项目支出进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统筹协调,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原因,对影响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列出完成时间表,并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对预算执行不力的所属单位(部门),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二)盘活存量资金,防止形成新的沉淀。

清理、消化存量资金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要求,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做好清理、消化工作,对本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对应上缴的结余资金应按要求及时上缴,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抓好跟踪分析,加快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沉淀。

(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各单位在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防止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而出现“库款搬家”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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