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单位及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办对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高校2015年1-9月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1-9月,纳入统计的27户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6所高校预算支出的总体进度为76.04%,高于序时平均进度1.04个百分点,其中,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支出进度为73.59%、较上年同期提高2.05个百分点。预算支出总体进度达到序时平均进度以上的单位18个、70%-75%之间的单位5个、50%-70%之间的单位6个、30%-50%之间的单位2个、低于30%的单位2个(见附件)。剔除基本建设支出比较,1至9月,行政事业类预算支出进度为78%。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年1-9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较上年有所提高,但单位之间、支出结构之间不均衡的问题仍较突出,为进一步做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硬化预算约束
今年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一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把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与预算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紧密衔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要在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支出进度
从1-9月预算支出进度来看,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尽理想,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滞后、基本建设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仍较突出。因此,提高项目支出进度是保证全年预算支出圆满完成的关键,各单位要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原因,对影响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三)盘活存量资金,防止形成新的沉淀。
纳入统计的33户中央在川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占全年支出总额(截至9月末己下达预算数)的4.95%,清理、消化存量资金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要求,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做好清理、消化工作,对本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对应清理上缴的结余资金应按要求及时上缴,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抓好跟踪分析,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