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四川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辖区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报备收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一)监督资料报备。
请在川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我办监督检查处报送下列材料:
1、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表;
3、2015年度工作总结。
(二)新设、合并、分立、注销、迁移、改名等重大事项报备。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发生新设、合并、分立、注销、迁移、改名等情况时,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报送相关资料。
(二)报备要求。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向我办递交的报备材料均应同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纸质版报备材料应加盖事务所(分所)公章。
电子版的资料报送至四川专员办监督检查处邮箱:sczyb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姚丁瑜 028-86927315
通信地址:成都市大安东路49号
邮政编码:6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