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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的合力监管

近日,由四川专员办召集,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银监局、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保监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等中央在川监管部门共同召开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以下简称50号文)、《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下简称87号文)以及《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财预[2017]62号)等贯彻落实情况,以建立机制为抓手,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的联合监管。

一、联席会议,协商共管。四川专员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银监局、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保监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等部门共同商定,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相互通报情况,研究协调债务监管相关工作。

二、交流互动,信息共享。借助各单位已有政府债务相关监测平台,互相交流监管数据。定期交换监测结果,共同分析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情况以及发展态势,研究提出监管意见。通过监管信息交流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破解政府债务监管难题。

三、联合监管,联合问责。针对地方政府涉嫌违规举债和金融机构涉嫌违规融资等问题(线索),由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联合调研核查。对核实发现的政府违规举债案件,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处理问责,争取做到处理处罚的主体范围全部覆盖,落实问责全部到位,形成威慑效应。     

四、共同推进,落实要求。各成员单位联合向有关单位、部门和金融机构发文,全面推进50号文和87号文要求的落实,释放从严监管信号。对50号文下发以前的存量债务,逐步清理规范;对50号文下发以后新增的违规举债,严肃查处。营造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违规举债的势头,确保地方政府控制债务增量、降低债务存量。

五、专项检查,形成威慑。各成员单位在适当时候联合开展一次对金融机构违规参与地方政府债务的专项核查调研,以50号文、87号文的要求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由各成员单位共同抽调人员,对重点金融机构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达到震慑效果,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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